安全管理人员的报名条件1、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2)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培训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岗位培训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确保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培训工种: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作业
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18号B座211室(地铁五号线颛桥站)
联系人: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