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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单位为市属事业单位,直属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10名,现有在编人员8名,鉴于目前化工区发展形势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资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工程或管理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
3、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见《招聘简章》,附件1);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可寄至,上海化学工业区月华路66-1号,邮编:201507。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资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考核,面试人员的比例按1:3确定。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主要为公共科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初定于2月下旬以前。
4、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同时查阅人事档案。
6、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聘用合同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本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2020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开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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