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进口化妆品验收制度、缺陷化妆品召回和货物流向管理制度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包括仓库平面图和租赁合同);
(6)2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现场审核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货物存放场所卫生状况;货物进口和销售记录;货物入库出库记录等。备案申请资料真实、齐全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