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并非为学而学,而是为巩固语言知识及应用能力,或是为了应试而学,且现在的考试,也更注重对语言综合能力的考评,单纯的语法考题已不适用现在的教育理念,因此,语法学习是补充和巩固,但并不是说英语语法不重要,而是应该正确对待语法学习。
1、时刻领悟
要求在阅读、听说、写作中不断领悟语法规则,自行发现的规则比纯粹记忆规则来得更印象深刻,再用语法书中的解释来巩固领悟的知识。
比如,从阅读中领悟语法。冠词the看似简单实则用法多变。语法书往往会记录数十条关于the的规则,以及无数的规则外用法,且规则外还有例外。
像“根据冠词法规第五条第三小节,这里应用the而非a,但由于前面出现了某字,符合了例外情况三,所以这里用the...”。看看吧,这么多规则外的例外,如果单靠死记,能把所有的语法都记住吗?即使记住了,实际应用时也未必能想起来用。
所以先进行实践练习,并在实践练习中主动发现规则,然后在语法书中验证用法,虽然这样获得的语法知识并不全面,但基本包含了交际中的常用用法,足以。
2、语感为基础
学好语法,语感比规则更重要。因此在学语法前,已经经过了长时间的语感培养。
一般来说,在孩子英语启蒙阶段就开始了语感的培养,语感的培养必然是多听、多读、多说。听,听外教老师发音,听英文歌曲,听英文故事或播音;读,读英文报纸、杂志、短文;说,和外籍人士英文交流,跟读原版英文录音教材等,而且要将这些听、说、读培养成习惯。
比如:养成阅读英文的习惯。还以the为例,几乎只要是读英文文章,都会遇到the这个词N次,每次涉及的用法可能也都不同。如果坚持阅读,读的多了,加上自己多留意词语关系,自然能领悟到the的微妙用法,在实际应用时也会少犯错。
3、实用原则
实用原则自然是针对应试,但应试也不意味着要把语法学全。
现在国内很多考试也越来越重视综合能力的考评,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枯燥语法的测试,灵活运用语法在考试中的体现也越来越明显。而且除非是为了研究,那些十分冷门又不实用的语法知识很少在考试中出现,因此,针对考试的语法学习更应该有的放矢,对考试大纲及往年真题的方向都有了全面的了解,然后再决定为了考试怎么来学语法。
另外,现在有很多课外补习班为了拔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喜欢教超出考试难度的语法,这种除非是为了竞赛类考试,否则是没有意义的,学语法不要学超过考试难度的语法。尤其是高考,其语法考试内容是实用主义,覆盖的是需要掌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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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英语语法的三大原则:领悟、语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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