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44亿元,该数字经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不少人质疑结余过剩,没有有效用在参保人的治病花费上。而医保结余是否真的过多?
人社部2012年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939亿元,支出5544亿元。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0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
在7644亿元的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中,2697亿元的个人账户金额不能算在内,这部分资金由个人保管。统筹基金为4947亿元,为10.7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没有达到15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因此,这笔结余并不算“结余过多”。
虽然总体结余规模并没有超过政府设定的指标,支出水平也在逐年递增,但是数不断上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每年约700亿元的增长,个人账户以每年约300亿元的规模增长。与此同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仍然在30%以上,而且人均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人均医保支付增长速度,并逐年拉大差距。
“7644亿元看起来是一个很大的数,但实际上,掩盖了我国医保体系中地区间和制度间的差距。”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卫生经济学教授吴明说,我国地区之间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差距较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种基本医保之间的基金结余率也存在差距。
2010年人社部统计年鉴显示,2009年广东省累计结余为27.4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结余已过多,而天津仅为5.4个月的水平,明显低于广东。制度之间的差距也较大,2012年公布的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累计结余为1300多亿元,但新农合基金在部分统筹地区已收不抵支,而2011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已达到3500多亿元,个人账户也有大量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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