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本质是追求赚钱,股东追求的是高投资回报,而这类企业分配利润不需要交个税,答案是个人独资企业。
《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像有限公司在缴纳了25%的企业所得税后,股东分配利润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加起来综合税负都40%了,特别是高利润公司,如果按照查账征收,同时又缺乏一些成本票的话,那么税负就会变高。这种情况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在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对所得税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在不少偏远地区都在面向全国进行总部经济招商,公司企业在当地的税收园区内入驻纳税,就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扶持、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以及自然人低税率委托代征等。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就很适合解决所得税上的压力,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税,直接进行公转私,不需要缴纳分红税。公司可以在有核定征收的税收园区内,设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公司分包缺少成本的服务业务给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在0.5%-2.1%,综合税率在3%左右,例如设计服务、推广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等,直接以业务开票额为利润进行核定,不需要看成本进项,核定后再按照5%-35%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一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举个例子:例如一家设计公司,将公司300万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享受核定征收纳税
增值税:300/1.01*1%=2.97万
附加税:2.97*6%=0.1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1.01*10%*20%-1.05=4.89万
综合税率:2.97+0.18+4.89=8.04万
综合税率:8.04/300=2.68%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8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的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个人独资企业分配利润不交个税有凭据么
上海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11小时前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