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会计/审计/评估 > 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或可影响所得税
上海
[切换城市]

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或可影响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1-11-04 16:31:07 浏览次数:76次
区域: 上海 > 上海周边
类别:税务顾问
地址:周边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支付的应酬等费用。一般包括如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交通费及其他开支费用;以及生产经营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开支等。
业务招待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扣除标准为实际发生额的60%,但高限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如某企业全年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00万元,按照扣除标准,100万*5‰=10万,虽然没达到实际销售额的60%,但是也只能按照10万在税前进行扣除。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一般包括如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通过经工商等相关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的费用票,且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如电视、网站、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可合并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扣除标准有三。
1、扣除比例0%。如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费用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
2、扣除比例1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相关部门的另有规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转结扣除。
如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15%扣除,业务宣传费全额扣除的额度有300万,如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能划入宣传费的扣除范围,也能降低企业所得税。
3、扣除比例30%。对于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部分进行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转结扣除。
由于扣除标准的不同,企业的部分招待费如印有标志的礼品等作为本企业形象、产品的宣传物,可以转化为部分的业务宣传费,通过提高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额度,合理降低部分企业所得税。但同时要注意企业平常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的占比情况,注意业务的真实性,注意企业税负率,正常纳税,合理降税。
地方园区小规模纳税人个独核定征收及个人业务代开核定征收方式。
小规模的个独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不看企业费用成本情况,依照收入总额的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销售额500万内的实际所得率为0.5%-2.19%;增值税征收率目前为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左右,个独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3%内即可完税,公转私无需再缴纳股东分红个税。
个人代开适用于个人和企业的短期业务往来,核定征收按照0.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经营所得不同于劳务报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无需汇算清缴,无需支付方代扣,当场开票并完税。
公号《税筹及时雨》!
上海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5月7日
注册时间:2019年03月19日
UID:578394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实名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