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收入如何合理缴纳税款
随着直播、短视频行业的兴起,带火了一众网红。呈现的形式也是眼花缭乱。主播一般展示各自的才华赢得打赏、利用流量承接广告进行带货、或者直接与平台签订合同,取得固定收入。
根据”头榜“数据显示,排行的主播近七日礼物收入1136.06万,涉及收入金额巨大,相关税务处理也不得不考虑。
我们先来看看一般情况下网红主播收入都有哪些形式:
不同的合作方式、业务内容总的来说是主播提供了对应的服务,应当由合作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或者“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
如何缴税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双方主体、业务关系来确定的,根据上面表格分析的主播主体和业务关系可知,比较统一的是以主播个人提供服务,不论是直接与平台合作,还是与工会合作,都是以主播个人提供服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目前对于二者没有明确的差异规定,如果注册了经营主体,则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如果是个人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两个税费计算也不一样。
劳务报酬:先扣除800元或者20%,然后按照20%-40%预扣预缴个税,年度终了后与个人其他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税。
经营所得: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一些支出,按照5%-35%税率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率,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处理流程简单,同时还可以大幅度降低税费。
小编给大家举个例子:
某主播按次结算直播打赏收入,一次取得200万,对应的各项设备费用、妆发、邀请嘉宾等费用无法准确核算。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缴个税=200*(1-20%)*40%-0.7=63.3万
主播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平台提供服务,并申请按照10%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
则:应缴个税=200*10%*20%-1.05=2.95万元
同样的提供服务,不同主体则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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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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