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就来跟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部电影的开拍就需要资金,需要资金就要去找投资方,投资方也就是出品方。因为一部电影的制作成本不等,从几百万到几亿的都有,出品方有可能资金有限拿不了全部的份额,那么出品方就会转让一部分影视份额。如果出品方把转让的份额平均分为200份,那么就会有200个人参与进来,每一个人带动身边人的10-20人去宣传和观影,也会无意中带来票房收益。这也是出品方为什么会转让影视份额的原因。
影视作品版权直属一方,电影出品方拥有版权!
每一部电影作品都需要拉投资,剧组有了充裕的资金电影才能顺利的拍摄!
通常来说出品方都会对外出让部分版权获取制作资金,以前多出让给机构较多,如今更乐意对个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举个例子,电影出品方对外出让30%的版权,收回资本8000w
如果将30%版权出让给机构或者集团,是可以回收8000w,对宣传来说没有帮助
如果将30%的版权份额对个人出让,人均3w计算,那么需要对接2.666千联合出品人
相当于30%的版权成就了2.666千个大众联合出品人帮你做宣传,也成为影片基石
首先电影出品方自不设宣发,因短时间内需对接大量大众联合出品人,所以出品方会对接大量联合出品单位!
所以个人参与电影版权则需要对接联合出品单位进行...
30%的版权分给2.666千人,那么这2.666千人则自动成为该电影宣传人...
比如:影评,朋友圈动态,人人相传,人均对100人进行一次广播,那么直接影响2.666*100人=26.666w人...
人均拉动5-10人观影,26.666w*10=266.666w人参与观影...
是不是带动了电影的宣传?答案肯定是!
是不是达到了部分票房预期?答案肯定是!
这只是简单的例子,实际数据比这个更庞大,更广泛,影响力,口碑传唱更强!
如果你是出品方你是愿意将版权份额对个人还是机构转让呢?
我想答案应该都是一致的!
所以不要一直说,这么好的事怎么可能轮到自己!
目前世界大同,互相尊重,互相协作,合作共赢是当今各方主轴!
大众投资人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参与进来,成为该部电影的联合出品人,为了票房和版权收益会自觉地宣传,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越传越广,知名度打开了,那么电影上映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有人去看,这就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方式!同时影视公司还能绑定一批受益人,等到下一个电影项目的筹备时,也会有更多的人支持。这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大众投资人赚钱了,电影公司的知名度和口碑也上去了。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互惠互利!
出品公司为什么要把手里的份额转让给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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