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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广告部公告登报

更新时间:2019-03-25 08:52:21 浏览次数:57次
区域: 上海 > 徐汇 > 漕宝路地铁口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声明-公告-通知登报我们是报社直属广告公司(专业登​‌‌​‌‌报有效!欢迎来电咨询1367100158杨老师)。
工人日报广告部电话:010-67303192、13671003158杨老师,Q Q:571695820;声明公告登报热线:010-⑥⑦③0③①⑨②、①③⑥⑦①00③①⑤⑧杨老师;
登报范围:各类证件遗失声明、企业声明公告登报,北京省市级报纸及全国发行报纸各类公告刊登,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处公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寻人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招聘广告、报花广告、栏花广告、产品工商广告、企业宣传软文广告、楼盘广告等等。
《报纸媒体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为加强报社广告经营管理,确保所刊发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制定如下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一、业务员接稿后,对广告客户提供的物料进行初审,主要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业务人员初审合格后,交由报社专门的审查员进行再审,审查员依照《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核实各类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广告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误解:对广告涉及中的图片、文字进行相关搜索,核实其是否侵犯他人相关权利。

三、审查员再审后,签署对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四、对签署同意刊发的广告由业务人员转至相关客户处确认,经报社分管领导签批,然后由广告内务人员挂版,付印。

五、对签署不同意刊发的广告由相关业务员退回客户,并附书面理由;不予刊发。

六、对签署修改意见的广告由相关业务员退回客户,客户修改后由审查员审查合格后再由业务员转至客户确认,经报社领导签批,然后由广告内务人员挂版、付印。

七、此管理办法实施后,报社其它相关规定作废,广告审查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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