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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13-11-21 09:11:54 浏览次数:128次
区域: 上海 > 徐汇 > 漕河泾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大厦B座20层
上海继承律师(http://www.591l***/team/)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入户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 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 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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