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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种的意义,为什么要每个人要缴纳五险

更新时间:2016-01-27 15:18:15 浏览次数: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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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个人征收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基金,用以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它既是各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主体项目,也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保障项目。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失业者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支付失业保险金及失业医疗救助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劳动力市场化发展需要,并缓和失业现象可能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的不可或缺的稳定和保障机制。
三、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及个人征收医疗保险费形成医疗保险基金,用以解决劳动者及其家属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医疗保障及医疗补助。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企业或用人单位筹集工伤保险基金,用以补偿职工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收入丧失和医疗保障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实质是建立在民法基础上的一种用工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进行赔偿的制度。其基本待遇包括工伤期间的收入保障、工伤抚恤、工伤医疗保障等。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用工单位及个人筹集生育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生育妇女孕产哺乳期间的收入和生活保障问题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生育医疗保障、产假及产假工资等。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对照《劳动合同法》,本案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年限、经济补偿金都与之有冲突,但不能因此一概认定该约定无效,因为双方约定时,法律、法规并未对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有明确规定,但也未有明确禁止性规定,故当时的约定完全是双方的真实意愿,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从保护知识产权和企业商业秘密角度出发,双方都应守约。所以,综合考虑到签约时的双方意愿及履行合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符合规定部分,如竞业限制年限二年仍然有效,超过二年的年限无效,经济补偿金按现行规定予以调整。         骏伯人力集团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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