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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系上海市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授权范围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进口注册检验;承担国家和本市药监局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承担进口医疗器械商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并对注册检验的产品标准进行预评价。作为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承担7个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归口管理、对应医疗器械分类与命名以及对应国际标准投票等工作。因所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高级或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述岗位应聘者如为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方法
1、报名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请将《上海市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供下载打印)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人事,电子邮件文件名和邮寄信封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
2、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按4:6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排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笔试、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3、体检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情况等。
5、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20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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