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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更新时间:2020-11-24 09:48:52 浏览次数:72次
区域: 上海 > 静安 > 南京西路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陆家嘴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处理好子女抚养、夫妻财产等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

其次,双方对离婚未达成一致,还坚持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

不过,起诉离婚后,法院经审理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能会准予离婚:

1、一方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婆媳关系恶劣,并且夫妻双方有以上情形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只是婆媳关系恶劣,夫妻感情正常的,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一方以这个为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会判决离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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