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金融/担保贷款 > 唐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人)(12 分
上海
[切换城市]

唐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人)(12 分

更新时间:2018-01-18 10:25:52 浏览次数:12次
区域: 上海 > 黄浦 > 外滩
类别:股票投资
地址:天台
※ 该项目详情、请咨询理财经,杨经理,136-1163-3074(微信同号)
※ 优质好信托,资管,基金、专业理财经理为您严格把关。
※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用心服务、放心托付;六年从业经历、值得信赖!

【关键词】: 交易所 上市

【产品名称】:唐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人)(12

【项目规模】:10.0亿

【项目期限】:12月

【预期收益】:300-1000万7.8%,1000万以上8.0%

【资金用途是什么】:

信托资金主要通过基金专户理财计划份额、证券类公募基金份额、证券投资类信托受益权等形式参与上市公司股票的定向增发,也可以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包括国债、公司债、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 债券等)、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和证券的投资,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项目及产品。

【还款来源有哪些】:

中融信托主动管理项目下的投资回报。

【风控措施怎么样】:

1、信托资金投向限制: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不得用于资金拆入、对外担保;不得将资金运用于房地产领域,不得直接投资于债券正回购、QDII产品(代理客户境外理财产品)、黄金期货等商品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等产品以及法律禁止投资的领域、对象;2、流动性支持:次级受益人在其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同时承诺,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认为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对应的支付日预计支付的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预计应予分配的信托收益/信托利益金额或受托人调整信托计划项下优先级信托资金和次级信托资金比例的,次级受益人应以其自有资金随时追加认购次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指定第三方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进一步流动性保障,具体安排以受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项目亮点有哪些】:

1、信托资金投向限制;2、流动性支持。

想了解项目详细情况、请咨询理财经理: 杨经理,136-1163-3074(微信同号)

※※ 全天候竭诚为您服务、节假日不休、欢迎来电咨询!※※

【更多优质项目】

* 优质AA+评级国企,1年期信托: 【光大信托-浩通物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小额年化收益8.1%的政信项目:【国元信托贵阳修文工投集合信托计划】

* 8%-8.2%的深圳地产项目,大型地产商融资【光大信托-汇联1号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上海金融/担保贷款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7年10月17日
UID:434211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